索 引 號: | D25-001001-2022-0530 | 分 類: | 其他有關文件 | ||
責任部門: | 縣政府辦公室 | 發文日期: | 2022-04-24 09:53:01 | ||
標 題: | 峽江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峽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管理辦法的通知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公開時限: | 常年公開 | 公開范圍: | 面向全社會 |
峽府發[2022]2號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峽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管理辦法》已經縣十七屆人民政府第14次常務會議研究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4月22日
?。ù思鲃庸_)
峽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切實規范我縣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審核撥付程序,強化資金使用監督和管理,確保資金??顚S?,提高政府投資項目資金使用效益,根據《江西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號)等文件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是指在本縣行政區域內使用預算安排的資金進行固定資產投資建設活動,具體包括:
?。ㄒ唬┴斦A算內基本建設資金;
?。ǘ┥霞壪聯軐m椦a助的建設資金;
?。ㄈ┱匀谫Y安排的基本建設資金;
?。ㄋ模┢渌斦曰窘ㄔO資金。
第三條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撥付:
1.政府投資一般項目根據上級下達的指標文件或縣本級通過的預算方案,由縣財政一次性下達指標到項目建設單位。
2.政府投資重點項目,按縣政府年度明確的資金安排意見,分批次由縣財政撥付到重點項目指揮部所在的單位。
第四條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審核應遵循按計劃、按合同、按進度、按程序”的原則。未經審批,任何部門和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墊付、借支建設項目工程款。
第五條項目建設單位在支付工程款時,需按要求填寫《峽江縣政府投資一般(重點)項目資金支付審批表》(詳見附表),需提供的資料為:(1)項目資金來源批文;(2)項目立項批復;(3)財政部門的預算評審報告;(4)中標通知書;(5)施工合同;(6)項目實際完成情況(附工程進度報告或工程量清單)及項目變更批復資料;(7)項目竣工后需提供項目驗收單、項目決(結)算評審報告;(8)其他需要提供的相關資料。
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審批程序:
?。ㄒ唬?/span>政府投資一般項目:(1)監理單位審核意見;(2)項目業主單位審核意見;(3)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4)500萬元以上項目報縣財政局備案。
?。ǘ┱顿Y重點項目:(1)監理單位審核意見;(2)項目業主單位審核意見;(3)項目主管部門審核意見;(4)縣項目推進領導小組(指揮部)審核意見;(5)報縣財政局備案。
第六條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方式:
?。?/span>1)房屋建筑工程: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分段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60%支付進度款,完工或竣工驗收后付至合同價款的70%,結算評審后付至工程總造價的90%,按工程總造價的5%提質保金,質保金按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工程總造價的5%)分2年付清,滿1年后付余款的50%,滿2年后付清全部余款。
?。?/span>2)縣本級資金投資建設的水利、市政、交通、裝飾裝修等工程:根據工程建設進度分段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進度款,完工或竣工驗收后付至合同價款的60%,結算評審后付至工程總造價的80%,按工程總造價的5%提質保金,質保金按合同約定的質保期滿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工程總造價的15%)分2年付清,滿1年后付余款的50%,滿2年后付清全部余款。
?。?/span>3)上級專項資金投資建設的水利、市政、交通、裝飾裝修等工程:對需縣級配套資金占工程總造價20%以下的,參照房屋建筑工程付款方式執行。對需縣級配套資金占工程總造價20%以上的,按縣本級資金投資建設的水利、市政、交通、裝飾裝修等工程付款方式執行。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審核部門可拒絕受理資金支付申請:
?。ㄒ唬┪唇浾顿Y決策的財政承受能力評估或未經縣政府及有關部門按正常程序批準實施的;
?。ǘo預算評審報告的;
?。ㄈo預算、超預算、超計劃或者擴大支出范圍的;
?。ㄋ模?/span>未依法進行招投標或應政府采購而未實行政府采購的;
?。ㄎ澹┪唇浛偙O理師簽署工程款支付意見以及申請手續和依據不完備的;
?。┵Y金使用存在違規違紀問題的;
?。ㄆ撸┙亓?、擠占、挪用項目建設資金的;
?。ò耍?/span>未及時辦理竣工驗收手續或無正當理由未按時完工的;
?。ň牛┕こ坛霈F重大質量問題的;
?。ㄊ┏霈F其他拒付情況的。
第八條嚴格控制政府投資項目的預算調整。工程實施過程中,如因特殊情況確需調整預算、增減工程量的,按修訂后的《峽江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執行,未按規定程序擅自變更設計的,財政部門可拒絕支付資金。
第九條嚴格規范中介服務費支付。根據《峽江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運行的通知》要求,加強對《政府采購法》規定在中介服務超市合規選取中介機構結果的確認,并將相關證明資料作為支付中介服務費用的必備條件,對不按相關規定選取的,單位不能支付中介服務費用。
第十條政府投資項目實行竣工驗收制度。項目竣工后,業主單位應組織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竣工驗收,項目建設單位對項目竣工決(結)算資料的完整性、真實性負責。項目建設單位應按資金支付方式規定預留竣工決(結)算尾款,待決(結)算批復后,決(結)算資料方可作為工程尾款付款和辦理資產移交手續的依據。
第十一條申請單位要認真填寫《峽江縣政府投資一般(重點)項目資金支付審批表》,提供申請所需有關憑證,并保證憑證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條各資金支付審核部門及負責人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對所提審核意見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如因審核不慎造成損失,將依法追究該部門相關審核人的相關責任。同時要協同審計部門監督竣工決(結)算資料的真實性,一旦發現竣工決(結)算資料嚴重失真或弄虛作假,將依法追究項目建設單位負責人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縣紀委監委負責加強對工程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督,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第十四條項目建設單位要做好項目資金核算及有關財務管理工作,及時編制項目績效自評報告;縣財政局要加強對項目績效財政再評價力度,把項目財務檢查作為財政監督檢查的重點;縣普惠金融服務中心要加強項目實施的監督,定期或不定期對項目建設情況進行檢查,及時了解掌握項目具體實施情況。
第十五條其他專項資金投資的項目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h屬國有企業和村級集體組織建設項目資金,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六條本辦法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峽江縣政府投資項目資金支付管理辦法》(峽府發〔2018〕4號)同時廢止。
附件:1.峽江縣政府投資一般項目資金支付審批表
2.峽江縣政府投資重點項目資金支付審批表
?
附件1
峽江縣政府投資一般項目資金支付審批表
業主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單位:元
項目名稱 |
| |
資金來源 |
| |
合同價 | 小寫: | 大寫: |
項目完成情況(附進度報告或工程量完成清單) | 該項目工程量累計完成金額(小寫) , (大寫) 。
中標單位負責人簽字: 中標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監理單位 審核意見 | 經審核,該工程項目累計已完成工程量(小寫) ,(大寫) 。
項目監理: 負責人: 監理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財政結算(決算)審計核定金額 | 小寫¥: | 大寫: |
前期累計已支付金額 | 小寫¥: | 大寫: |
本次申請金額 | 小寫¥: | 大寫: |
本次支付收款單位及賬號 | 收款單位: 收款賬號: 開戶銀行: | |
項目業主單位 審核意見 | 經審核,本次同意支付金額(小寫) ,(大寫) 。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項目主管部門 審核意見 | 經審核,本次同意支付金額(小寫) , (大寫) 。
審核人簽字: 單位領導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備注:一、本表根據不同項目需按文件規定提供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包括:1、立項批復或縣政府批示,2、中標通知書,3、項目合同,4、稅務發票,5、工程量清單或工程進度報告,6、驗收單,7、決(結)算評審報告。初次申請撥款時需附1-5,后續申請撥款時只需附4和5-7中的一項資料。
二、本表一式兩份,一份作付款依據,一份單位留底,若500萬元以上項目,則再報備一份到縣財政局相關股室。
附件2
峽江縣政府投資重點項目資金支付審批表
業主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單位:元
項目名稱 |
| |
資金來源 |
| |
合同價 | 小寫: | 大寫: |
項目完成情況(附進度報告或工程量完成清單) | 該項目工程量累計完成金額(小寫) , (大寫) 。
中標單位負責人簽字: 中標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監理單位審核意見 | 經審核,該工程項目累計已完成工程量(小寫) ,(大寫) 。
項目監理: 負責人: 監理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財政結算(決算)審計核定金額 | 小寫¥: | 大寫: |
前期累計已支付 金額 | 小寫¥: | 大寫: |
本次申請金額 | 小寫¥: | 大寫: |
本次支付收款單位及賬號 | 收款單位: 。 收款賬號: 。 開戶銀行: 。 | |
項目業主單位 審核意見 | 經審核,本次同意支付金額(小寫) ,(大寫) 。
項目負責人簽字: 法人代表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項目主管部門 審核意見 | 經審核,本次同意支付金額(小寫) , (大寫) 。
審核人簽字: 單位領導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
縣項目推進領導小組(指揮部)審核意見 | 經審核,本次同意支付金額(小寫) , (大寫) 。
簽名: 年 月 日 |
備注:一、本表根據不同項目需按文件規定提供完整的項目建設資料,包括:1、立項批復或縣政府批示,2、中標通知書,3、項目合同,4、稅務發票,5、工程量清單或工程進度報告,6、驗收單,7、決(結)算評審報告。初次申請時需附1-5, 后續申請時只需附4和5-7中一項資料。
二、本表一式三份,一份作付款依據,一份報財政局經建股,一份單位留底。
主辦:峽江縣人民政府 承辦:峽江縣人民政府 ? 版權所有
地址:吉安市峽江縣百花路6號 備案證編號:贛ICP備06000744號-1 網站標識碼:3608230002
贛公網安備 36082302000101號
技術支持:維網科技